违法事实:一、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5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将废感光膜(危险废物)混入废塑料中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苏州工业园区华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执法人员随即拍照固定违法证据。后将相关线索转交至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由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对上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二、立案情况 2022年7月7日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三、进一步调查情况 2022年7月11日,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环境执法人员经对该单位环保负责人苏刘丽丽进一步调查询问,查明:该单位感光膜主要用于线路板感光工段,感光清洗后产生的膜渣收集后作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此次发现的混入一般废弃物的感光膜部分为报废材料,部分为用剩的不能继续使用的感光膜材料。由于该单位环评及验收没有明确残料情况,公司将该残料和废膜渣归为一类HW13进行一起转移处理,产线工作人员直接放置于废弃物垃圾房内,造成这部分感光膜混入一般废弃物交由苏州工业园区华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干膜分为三层,其中废PE、PET为一般废物,中间蓝膜层为危险废物。经核算,从2022年1月至5月(5月份按照5月12日计算),混入废塑料的废干膜部分约为1366.1kg,属于危废部分约为386.7kg,废塑料单价为5kg/元,处置费用共1933.5元。四、整改要求及落实情况 该单位作业现场将废感光膜危废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同时危废仓库对于废干膜单独设置名称进行专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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