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0日凌晨1时,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黄冈市公安局龙感湖分局提供的线索称,高坪生产队靠近G70高速路的某工厂疑似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联合公安部门于当日凌晨4时许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该工厂在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自去年10月开始接收含电路板元器件的粉末料、废滤布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于处置中产生的油类,该厂回收并投入炭化炉当作燃料使用。
执法人员发现,该厂现场遗留的固体废物中疑似含有废电路板的危险废物,但该厂负责人拒不承认。经执法人员现场办案发现,该厂车间外的院子土壤呈大面积褐色被污染的痕迹。
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得知,今年4月15日夜间,该工厂燃料油输送管道破裂并发生泄漏。次日,该厂将泄漏至裸露地面、无法回抽收集的废燃料油(属危险废物),用铲车倾倒至厂房北侧围墙处,导致院内围墙一侧土壤大面积被污染变色。采样监测显示,倾倒废燃料油区域石油类含量已严重超标,表明土壤已被污染。
随即,执法人员将该工厂被废燃料油污染区域其中约5平方米的地块挖取土壤进行称重,挖取深度约0.5米、土壤重量达7.48吨,土壤呈黑色油泥状,有刺鼻气味。
该工厂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5月28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部门。截至今年9月底,公安部门对5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介绍,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合办案,通过深入调查,将当事人倾倒废燃料油的行为确定为办案方向,及时对污染土壤开展监测和称重,有效固定了当事人行为危害后果等关键证据,缩短了案件调查时间,加快案件推进速度。在立案后,公安机关通过刑侦措施对当事人及上下游相关涉案人员依法实施了有力打击,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起到了打击一起、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