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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危废技术网 2022-12-29
 
文章转自
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
                       
近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四局的执法人员对江苏某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发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对企业危废贮存情况开展后督察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均已整改到位。
前期,海门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经查阅环评发现,江苏某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每年约有3吨的废切削液产生,属于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类的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06-09)。执法人员随即对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或贮存点),而是将产生的11桶废切削液随意放置在车间一角,贮存区域及包装物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根据台账显示目前库存量为1.984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和设计提出明确要求,如危险危废的贮存需要符合防风、防雨、防晒的基本要求,张贴规范的标志牌,配备必要的通讯、照明、安全防护、应急防护设施,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贮存液体的还需要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贮存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酸雾或其他有毒有害气态污染物的还需要设置气体导排和净化装置等等。该公司将废切削液随意存放在生产车间,贮存场所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定设置以及贮存场所及包装物无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了调查询问,按照法律规定,将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该企业因危险废物方面疏于管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2022年以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织密危险废物监管网络,严格落实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2022年底前建成较完善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2023年全面实施差别化管理制度。
海门局指导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海门)有限公司建成海门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南通市海门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通海门环发〔2022〕75号),形成重点源单位、一般源单位、特别行业单位的分级分类,分行业、分区镇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一般源单位、特别行业单位纳入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ERP系统,在满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和危险废物可追溯的前提下对上述类别企业优化、简化危废管理要求。
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海门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3-5月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71人次,检查企业252家,检查发现问题93个,立案查处5起,处罚金额63.1万元,相关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以年产废100吨以上产废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并对上述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检查发现问题58个,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14.5万元,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
危险废物管理无小事,下一步,海门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抓大的同时也不放小,主动排查发现问题,加强问题整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固废危废违法行为,有效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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