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联邦制药公司508车间主任、副主任、环保主管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22日至8月2日之间,擅自将8桶近1448公斤废机油(废油渣)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进行处置,并从中获取利益。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23日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获悉,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联邦制药公司内部员工非法售卖危险废物,目前,当事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督察组介绍,8月2日,针对群众举报的巴彦淖尔联邦制药公司车间负责人私自售卖危险废物的问题。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高度重视,立即转办当地党委、政府严肃查处。巴彦淖尔市政府当日组织市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经调查,联邦制药公司508车间主任、副主任、环保主管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16年6月22日至8月2日之间,擅自将8桶近1448公斤废机油(废油渣)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个人进行处置,并从中获取利益。同时,上述人员还计划将剩余52桶5179公斤废机油(废油渣)陆续出售。
8月3日,巴彦淖尔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将剩余废机油(废油渣)全部封存,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目前剩余废机油(废油渣)全部完成处置。
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对联邦制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危废出售给无危废处置资质的经营者等违法行为予以行政罚款372540元。对案件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另外,联邦制药公司对事件直接责任人给予了处分。
23日中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还向记者通报了多家企业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包括:
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偷排废水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重点化肥生产企业,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苏省期间,群众举报该公司2016年7月28日晚把大量含氟废水打入通江河,污染河水绵延5公里。
督察组将该问题转办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泰兴市环保局立即联合对瑞和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7月27日停产后,对氨储罐更换检修施工管理不善,导致大量置换水溢流,与磷铵车间检修废水混合后蓄积于磷铵车间附近地面和下水管网。7月28日晚,在未经任何处理情况下,该公司擅自将约700吨蓄积废水经清下水管网直排通江河,导致河水严重污染。
7月29日晚,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力量投加石灰精、片碱和硫酸亚铁,对控制在两个闸门间的受污染河水进行治理。7月30日中午,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用混凝土封堵瑞和公司清下水排放池及管道。7月3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瑞和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8月1日,泰兴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月3日,瑞和公司两名主要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中材萍乡水泥有限公司在线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该公司位于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该公司拥有一条日产2500吨和一条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年产水泥300万吨,是萍乡市规模最大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西省期间,群众举报该公司存在氮氧化物在线数据造假问题。
2016年7月19日,督察组将举报问题转办后,萍乡市、上栗县两级环保部门随即对该公司烟气脱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其生产楼三楼自动化部室内有一台计算机安装有远程控制软件,通过使用光猫、光纤、网线将计算机与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工控机组成局域网,对工控机进行远程控制操作,并擅自修改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量程参数,掩盖超标排放的违法问题,逃避环境监管。
执法人员当即进行证据锁定,并立即对该公司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在线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窑尾工控机氮氧化物运行参数与分析仪量程参数设置不符,日产2500吨生产线氮氧化物实测浓度为436mg/m3,属超标排放,但通过修改工控机参数量程后,上传实测浓度仅为104.61mg/m3,明显小于实际值,日产4500吨生产线也存在类似问题。
7月21日,上栗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窑尾烟气脱硝设施正常运行,改正烟气在线参数。7月22日,上栗县环保局约谈该公司负责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处罚款5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上栗县公安局,上栗县公安局对直接责任人行政拘留8天。
商丘化肥总厂环境违法问题。2016年8月3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赴商丘市进行下沉督察,对商丘市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新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位于商丘市梁园区肖庄村的商丘化肥总厂时,现场负责人为隐瞒其新增锅炉违法事实,只带领督察组查看一台已废弃多年的老旧锅炉。但在督察组认真检查和盘问下,发现该厂另一个大门紧闭的厂区新增一台每小时4蒸吨燃煤锅炉,厂区生产设备齐全。新增锅炉虽配套建设除尘设施但未运行,烟气直排,并且未安装烟囱,从厂区外很难发现锅炉烟气排放情况。
现场检查还发现该厂危险废物未按照要求妥善存放,厂区环境管理极差,跑冒滴漏环境问题突出,“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危险废物与生产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露天混合存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很大环境风险。生产车间未安装任何环保措施,灰尘满地。该厂生产产品多数出口到日本、韩国等地,属于典型的产品走出去,污染留下来企业,为追求效益最大化,在环保方面能省则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立即要求商丘市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商丘市政府当天成立公安、环保等多部门联合调查组进行连夜检查,对企业实施查封,公安机关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刑事拘留,立案调查。同时,商丘市委市政府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目前该厂的锅炉及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原料及产品全部清运。
南风化肥厂环境违法行为。该厂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创建于1970年5月,厂区占地面积16.67万平方米,主要利用硫铁矿、磷矿、氮磷钾肥等,生产复混肥、硫酸和过磷酸钙等。督察组进驻期间,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该厂存在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督察组高度重视,认为举报问题性质恶劣,同时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第一时间向广西自治区进行了转办,要求广西自治区务必认真查办、严肃查处,给老百姓以交代。
接到转办后,广西自治区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市组成专案组,进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经查,群众举报属实,该企业私埋排污暗管,并且经雨水总沟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废水中总砷超标倍数高达18.47倍。
贵港市对此案高度重视,当即召开有环保、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部署。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治通知,行政处罚12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7月31日和8月3日,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分别对企业负责人谭某、李某实施刑事拘留。8月3日,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对谭某、李某实施了逮捕,贵港市及港南区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立即拆除私设暗管,制定停产整改工作方案并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整改,按照“三防”的标准建设生产原料堆存点。按照要求,该企业投入100万元新建了一栋6000平方米的原料堆棚,投入5万元新建了18立方米雨水沉淀池及200米长的雨水沟,投入3万元翻新厂区的雨水沟、污水沟,清理矿场矿渣,硫铁矿入库存放。经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港南区政府同意其恢复生产。
中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污染环境问题。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始建于1985年,年销售额近百亿,是宁夏银川市重点企业。但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后,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公司将脱硫石膏和污水排至文昌街与南环高速交会处西南3公里处28万平方米灰渣场,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督察组随即将案件向宁夏自治区政府进行转办,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联合下发督办通知(宁党(环)督函〔2016〕10号),要求银川市西夏区委、政府严肃查处。
经西夏区委、政府初次核查,该公司将含有硫酸钙、硫酸铵、氨氮等成分的脱硫石膏擅自倾倒在文昌街与南环高速交会处的灰渣场,且未按环保要求进行排污申报,属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随即,银川市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环保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实施行政处罚。
西夏区委、政府将查处情况公开后,中央督察组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宁夏石化公司非法堆放石膏,偷排污水问题查处公开情况与事实不完全相符”,要求进一步查处。
对此,督察组立即要求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环境保护厅三部门联合对宁夏石化公司非法倾倒石膏、偷排污水问题进行复查。经查,举报反映宁夏石化公司非法倾倒石膏和偷排污水问题属实。对于非法倾倒石膏问题已经由西夏区委、政府查处。对于偷排污水问题,该公司锅炉利用湿法水力方式除渣,通过长约8公里的输送管线将锅炉冲渣水排至灰渣场,违反了环评批复不得外排的要求。同时,该公司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临时建设3座临时消化池存放废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宁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就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约谈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对该企业3座临时消化池未批先建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0万元,并责令拆除临时消化池,该公司已完成了拆除;对利用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0万元,并责成地方环保部门,加大日常监管频次和监测频次,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