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督促规范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工作,自去年三月以来,仓山区检察院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经过现场走访调查,仓山区检察院发现辖区10余家汽修企业存在危险废物未分类存放、贮存装置未依法设置识别标志、未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等问题,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造成污染。针对上述问题,仓山区检察院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6件,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化对辖区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管、巡查,确保危险废物依法依规处置。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一是立即督促整改,对问题企业开展现场检查,要求上述企业限期整改完毕。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向汽修企业送达《机动车维修行业指导手册》200份,下达整改通知书48份,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贮存容器、场所标识管理。三是联动“散乱污”治理,将28家汽修企业纳入“散乱污”整治对象,引导汽修企业健全设施、规范管理。
下一步,仓山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问题,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