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江西省新余市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健全体制机制,深入隐患排查,创新监管方式,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
“我们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经营单位、重点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及化工园区、‘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作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关键。”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任付余平介绍,三年行动期间,新余市精心部署,统一安排,对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产废单位347家,发现问题203个,现已全部整治到位。
2022年5月7日,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反映,某企业在村里随意堆放危险废物。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核实、调查,发现现场未采取任何覆盖措施,废弃物堆放数量高达3吨。经对堆放的铝灰渣进行危废属性鉴定,结果显示为危险废物。经审议决定,已按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同时,新余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联合公安、检察院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通过畅通投诉渠道,收集挖掘案件线索,实施精准打击,集中查办典型案件。
2020年—2022年,新余市共办理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4件,移送公安机关相关线索两条。其中,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刑事案件两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两件。三年来,新余市共办理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案件3件,处罚款15万元。
专项整治期间,新余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全面排查闲置厂房、院落等隐蔽场所,消除视觉盲区,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2022年11月24日,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花田村后山有企业无证生产,污染周边环境。”考虑到被举报企业所藏身的后山范围比较大,位置比较隐秘,盲目进山调查将耗费大量人力。新余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决定启用无人机进行空中侦察,先行摸排后山地理环境。
经排查,最终锁定这家位于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浒溪村樟树坑山的新余珺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具体位置。
“这家公司的打包压块作业区内压块成品中混有废燃油滤清器(危险废物),压块成品放置点水泥地面有黑色油迹。”参与现场执法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回忆道,“我们会同仙女湖公安分局及河下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当事人的见证下对混有危险废物的压块进行称重,共计2.04吨。”
经审议,确认这家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罚人民币12万元。
除无人机等新式智慧执法装备外,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也是辅助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利器。“新余市32家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接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科学有效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李琦说。
目前,新余市共有294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数量的填报工作。依托江西省危废监管平台GPS实时定位,全市危险废物实现了从源头到末端监管。
为推动危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新余市成立了工作推进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制定《新余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深化生态环境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创新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
“这些制度为全市积极推进危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供了遵循和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相关部门、县区的责任,凝聚合力,齐抓共管。”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小波告诉记者。
一方面,新余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危险废物监管会商制度,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合力,实现危险废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循、状态可控,做到企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及应急救援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堵塞危险废物监管漏洞。
另一方面,新余市各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电子运单、运输车辆实时行驶轨迹、危险废物安全隐患、危险废物违法转移线索等相关信息,通过多层级联络、信息共享,共同打击跨区域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巩固危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守好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底线。”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李苏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