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难度明显加大。
4月24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了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监督,最近5年连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实地检查,制定修改相关法律19件次,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
报告显示,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难度明显加大。
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3%,首次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以内,实现近10年来连续下降。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全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国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全国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全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13起,同比下降43.2%,所有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
谈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黄润秋说,经过努力,2022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好于年度目标0.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好于年度目标4.6微克/立方米,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好于年度目标4.1个百分点。
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生态环境立法和督察执法不断加强,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国家公园法等制修订,积极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有力推进。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等攻坚战行动方案,出台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收集处置要求。
四是,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力度加大。印发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度人类活动变化监测,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是,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格开展核电厂和研究堆项目核安全许可证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工作。
六是,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贡献日益凸显,推动达成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七是,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报告指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仍然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