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因油泥暂存点含有废弃物及露天贮存袋装油泥,被罚款2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4日对延长油田靖边采油厂进行调查,发现该采油厂六队东21油泥暂存点,含有废弃物及袋装油泥露天贮存。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
(图源: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和《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