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25日电(张益聪 周洛嫣)作为民营经济的活跃地,浙江省温州市众多小微企业的危废产出物难以处理,成了亟待解决的小微危废难题。
为此,2018年,温州市启动小微危废收运试点改革创新工作,当年1400多家企业纳入收运网络,收运400多吨危废物;2020年,温州市全面推进小微危废统一收运体系改革建设,着力打造小微产废企业危废管理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模式,助推温州“无废城市”建设。
截至2021年底,温州市纳入收运网络的小微产废企业数达到16823家,实际转运15659家,转移处置危废物16223吨,同比2020年纳入收运网络的产废小微企业增加14538家,危废实际转运企业增加14911家,转运处置的危废物增加15860吨,有效解决了温州小微危废处置难题。解难纾困的背后,温州小微危废收运体系建设,经历了怎样的变革?
思想和制度双轨并进
2021年,为全面统筹规划温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多次召开“无废城市”建设推进会,确立了以小微危废收运体系改革为重点的“无废城市”创建目标,持续统一思想认识,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二污普数据为基础,全面梳理汇总涉废企业,纳入小微危废统一收运体系,实现“全告知、全纳网、全收运”,并要求在试点建设方面,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要将小微危废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当作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杜绝形式主义。
在小微危废改革进程中,有特许经营的情况。对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温州市严格落实统一管理要求,不允许任何企业逃避监管或层层转包,根除非法中介,且原则上各地1家收运单位只能有1个场地。
此外,温州市不仅规范收运单位的收运行为,还充分发挥“环保管家”数字化赋能,对量大面广的产废企业做好规范化管理服务与环境安全指导。
温州市小微收运体系建设伊始,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建章立制。为此,温州市研究制定了《温州市小微危废收运体系建设试点管理导则》,在准入条件、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和监督考核5方面统一规定。
就具体落实而言,一方面,温州市坚持“保本微利”,突出公益性质,借鉴全省各地服务费制定情况明确小微危废收运服务费收取上限,针对特殊地段、特别品种可适当上浮;另一方面,温州市提供一站式危废规范化服务,协助小微产废企业认真落实危废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排查和监管双向发力
搭好改革框架,温州市深入推进小微危废收运体系建设,排查和监管双向发力:系统梳理涉危企业,力争精准把控助推制度建设;系统谋划创新举措,统筹日常管理与执法倒逼并进,督导收运单位规范运营,确保收运体系稳定运行。
截至2021年底,温州市基层执法队(站所)开展集中动员宣讲会,发放18120份《温州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告知书》,会同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送达每一家小微产废企业,并明确产废企业责任与义务,加快实现产废企业和收运单位的无缝对接。
目前,温州市已建立全覆盖的小微危废统一收运单位网络体系:鹿城、龙湾、瓯海等10个县(市、区、功能区)13个统一收运场地建成投用;其余洞头、瓯江口、文成、泰顺等4个地区采用直运模式。
近年来,温州市督导小微统一收运点不断加强服务力度和服务质量,结合存量危废“动态清零”行动,做好小微产废企业收运工作,力争每年至少清运一次,
经过持续努力,截至2022年7月底,温州市纳网小微产废企业数达到17413家,实际转运4803家,利用处置危废4254余吨。
在监管方面,2021年,温州全市、县联运,对所有的小微危废收运场地开展2轮全覆盖督导,发送整改督导单4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整改过程中,温州市坚决淘汰不规范的收运单位,体现“优胜劣汰”,以鹿城区收运点为例,倒逼该收运单位停运、整改,并要求2021年完成年度收运任务后,取消该收运点收运特许资格。2022年,温州市实施积分制评估,对所有小微危废收运场地开展一季一评估,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收运单位整治与取缔退出的依据。
此外,在监管创新方面,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连出组合拳:产收企业互评、智能化平台、先服务后收费制、惠企性政策等。
尤其是自治体系的创建,自2021年6月以来,温州市全域范围开始筹建自治型协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通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协会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小微危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加强收运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之间的分工合作,提升危险废物转运和利用处置效率。
建设“无废城市”,温州小微危废改革创新工作将接续前路,在新时代,由“无废城市”面向“美丽中国”温州示范,全面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转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