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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15家机构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被处罚

危废技术网 2022-09-29
 

正确处置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是预防发生院内感染和其他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之一,尤其是发生新冠疫情后,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022年,市卫计监督所在日常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的薄弱环节加强了监督检查,尤其对医疗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未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未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工具运输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卫计监督所当场予以纠正,责令立即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2022年截至目前,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共依法执行15起行政处罚。

市卫计监督所在此提醒,医疗废物管理疏忽存在着极大的病毒传播隐患,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极为重要一项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做严、做实本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市卫计监督所也将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机构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好市民的身体健康权益。

【来源:烟台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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