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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别乱丢,过期药品处理有讲究!

危废技术网 2023-02-06
 

为应对疫情,市民朋友们或多或少囤积了各种感冒发烧药、解热镇痛药、抗病毒口服液等西药或中成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而那些未经妥善处理被一扔了之的过期药,若管理不善或处置不当将会给环境造成未知的安全隐患。

  中国环境APP青山Life研究所日前也在小范围内开展“过期药去哪儿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6%的人有储备药品的习惯,其中12%的人储存量很大。76%的人是偶尔检查清理或者收拾房间时顺便清理小药箱,67%的人将其与生活垃圾一起扔掉,还有6%的人不知道如何处理。

  为何要重视过期药回收处置?如何处理过期药品?有些人并不在意,仍选择继续服用;有些人则选择一扔了之。然而,服用或扔掉均有危害。

  过期药品种类过于庞杂,导致过期药的成分极其复杂,因此,过期药品被国家列为危险废物。只是,考虑到来源分散,难以集中回收处理,我国参照国际惯例,对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目前实行豁免管理制度。《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但在未集中收集的情况下,上述废药品可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如将其分类收集,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其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经分类投放点转移到集中贮存点后,从集中贮存点贮存到转移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的过程均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温馨提示: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废弃物,不可混入普通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处理。广大市民朋友们把废药品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到有害生活垃圾后会被转移到集中贮存点,最后这些有害生活垃圾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保护人居环境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转自:九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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