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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危废技术网 2023-02-23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厅2022年第8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省厅。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230号)和《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环综合〔2022〕34号)要求,借鉴全省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经验,依托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固废系统)开展全省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省固废系统,借助电子标签、蓝牙称量设备、PDA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设备,逐步推进省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全覆盖纳入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和省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下分别简称运输单位、经营单位),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工作,与产废单位做好“无缝对接”,按步骤实现全省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信息化“闭环”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试点阶段。安顺市、黔南州年产废100吨以上产废单位及相对应的运输、经营单位为首批试点(附件1),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设备配备、数据上传,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2023年5月底前,梳理首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省固废系统,形成可全面推广的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式。
(二)应用阶段。2023年底前,力争全省年产废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和所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起,各市(州)结合实际,逐步推进辖区内100吨和10吨以下产废单位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设备配备
产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按配置要求自行配备危险废物数据产生、采集、识别等设备,实现数据信息自动上传、不可篡改。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自行采购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符合基本要求的PDA手持终端、RFID(射频识别)、蓝牙称量设备、标签打印机、在线液位计等相应设备,下载安装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APP(以下简称APP,下载地址:http://117.187.138.176:8888/stgf/app/selNewImgUrl?type=5),完成适配后实现数据自动上传(设备配置要求及适配流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运输单位可选择使用安卓手机+APP的简化装备。
(二)数据采集和联单流转
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使用蓝牙称量设备对危险废物进行称量,使用PDA手持终端、标签打印机打印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废物标签(附带二维码),固定在危险废物外包装上,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管理人员签字交接确认入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人员使用PDA手持终端扫描危险废物标签或触碰RFID进行出库并选择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的,选择自行利用并填写自行利用处置信息;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的,选择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并发起和填写电子转移联单。
运输单位:起运时使用PDA手持终端(或手机)扫描危险废物标签或触碰产废单位的RFID,首次确认危险废物和电子转移联单信息、拍照上传运输车辆信息;运达后,使用PDA手持终端(或手机)扫描危险废物标签或触碰经营单位的RFID,再次确认危险废物和电子转移联单信息。
经营单位:省内经营单位使用PDA手持终端扫描危险废物标签或触碰RFID确认危险废物和电子转移联单信息、拍照上传运输车辆信息,使用蓝牙称量设备复核重量后进行入库和电子转移联单签收。跨省转入或转出的危险废物由省固废系统电子转移联单配合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出库及后续管理流程同上。
(三)数据上传
各单位按照以上步骤操作,有关数据实时上传至省固废系统,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同步至国家平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有省固废系统最高管理权限,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有辖区内数据查询权限。
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流程参见附件4。
四、保障措施
(一)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省固废系统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模块和APP的建设、优化、运维、相关硬件设备适配、技术支持和使用操作培训等工作。省固废系统和APP的使用、物联网设备适配均免费,不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义向危险废物有关单位推销物联设备。
(二)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涉危险废物相关单位按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并与强化现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
(三)危险废物产生、运输、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实时上传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数据,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附件:
1.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首批试点产废单位名单
2.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设备配置要求
3.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设备适配流程
4.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流程示意图

附件1

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首批试点产废单位名单



附件2

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设备配置要求

一、设备清单

说明:蓝牙称量设备、在线液位计可结合实际情况新增或改造。
二、设备基本要求
(一)PDA手持终端
安卓7.0版本及以上系统、内存3GB+32GB或以上、支持WIFI或4G/5G网络接入方式、支持RFID(射频识别)、支持蓝牙(4.0或以上版本)、支持二维扫描引擎、支持SDK开发对接。
(二)RFID(射频识别)
无源RFID、支持NFC、支持SDK开发对接。
(三)蓝牙称量设备
1.符合《GB/T 7724-2008 电子称重仪表》标准要求、具备CPA标志
2.新增蓝牙电子秤:支持蓝牙通讯、支持SDK开发对接。
3.改造原有电子秤/吊秤/地磅:原称量设备具有RS232通讯接口;可稳定、实时对外输出称量物的重量数据;可协调设备厂商提供开发对接。
(四)标签打印机
1.支持热转印方式打印、支持不干胶打印、支持蓝牙(4.0或以上版本)、支持SDK开发对接。
2.标签纸张要求:防水、防油、防撕、防刮,不干胶标签可自行外加防水塑料袋或塑封等系挂式。
3.标签样式要求:危险废物标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背景色为醒目的橘黄色,字体为黑体字,字体颜色为黑色,标准标签规格:100mm*100mm或200mm*200mm。为满足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要求,须在危险废物标签“危险类别”中列出所有危险废物种类标志和危险特性以便勾选,并增加二维码打印区域。标签样式如下图:

(五)在线液位计
1.新增在线液位计:支持按预设周期、MQTT协议将储罐/废液池的液位数据直传省固废系统。
2.改造原有液位计:原液位计支持外接DTU改造并支持MQTT协议,可协调设备厂商提供开发对接。
(六)手机
1.安卓7.0版本及以上。
2.支持识别RFID/NFC。
3.支持二维码识别功能。
附件3
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设备适配流程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免费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相关物联网设备适配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资料
(一)设备适配申请表
(二)设备适配相关技术文档
1.获取PDA手持终端IMEI以及自动同步时间的相关文档;
2.蓝牙称重设备串口通讯接口文档;
3.标签打印机支持uniapp框架的打印插件、蓝牙连接和打印相关的API以及说明文档;
4.地磅串口通讯接口文档;
5.液位计DTU对接服务器资料,包括MQTT对接参数配置说明书以及配置软件。
二、适配流程
(一)提交资料。有适配需求的单位,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报至gzsgfzx@163.com。
(二)开展适配。申请资料齐全满足适配条件的,根据申请时间依次开展适配工作;不符合适配要求的,电话通知并告知原因。


转自: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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