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是指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将一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一种危险废物,作为另一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环境治理或工业原料生产的替代原料进行定向利用,该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仍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的关心和支持下,合肥市先行先试,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如:某公司在生产中产生大量的废硫酸,具有较高的资源化利用价值。该公司和省内的利用企业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制定利用方案,相互协作,形成完整的资源化利用链条,已累计资源化利用废硫酸3.5万吨,不仅解决废硫酸处置出路难、资源化利用率低的问题,也为企业节约大量运营成本,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定向利用以来已为产废企业产生约1600万元的经济效益。
试点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呼应企业需求,阐释解读政策,指导企业修改论证利用方案,为企业小试、中试提供便利;严格监督管理,落实转移联单、检测等制度,加强利用过程风险管控,守好环境底线。下一步,合肥市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围绕战新行业,持续跟踪企业需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展产生量大或回收利用经济价值高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范围,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