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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市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狠批:纵容企业长期超标排放

危废技术网 2019-05-06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统筹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


督察组下沉益阳市发现,因长期无序开采,当地石煤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威胁洞庭湖及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益阳市石煤矿山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治理滞后。


石煤是一种含碳少、热值低的燃料,往往伴生多种金属。石煤中硫含量及镉、镍、砷等重金属含量高,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酸性含重金属废水。


益阳市石煤矿山污染问题由来已久。根据调查情况,益阳市现有在产或关闭的石煤矿山共22家,其中确定关闭16家,保留6家。此外,益阳市还有大量历史遗留废弃石煤矿山。由于长期无序开采,管理失当,石煤矿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即使关停后矿山废水污染问题也未得到根治。当地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督察发现,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石煤,长期偷排,污染严重。该公司年产10万吨石煤项目,于2012年7月获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并于2014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但实际产能为20万吨/年,批小建大、批建不符。


2013年至2018年,宏安矿业公司石煤破碎车间两个废水收集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造成周边农田重金属污染。2018年10月,该公司担心自身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败露,在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将周边被污染田地及两处废水收集池直接用黄土掩埋。督察组现场挖掘发现,两处废水收集池中黄土渗出液总镉浓度分别超过排放限值27.6倍、73.2倍。

另外,宏安矿业公司矿区已开采区域形成一个露天矿坑,未做任何防渗漏处理,矿坑中长期积存大量酸性锈红色矿坑涌水,积水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水中总镉浓度8.0毫克/升、总锌浓度65毫克/升,分别超过排放限值79倍和31.5倍,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益阳另一家在产矿山开采企业桃江东方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也十分突出。该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矿山废水,反而在矿区进场主要通道上用土堆隔断道路,并谎称矿区不再开采,土堆用于阻止矿区废水流入外环境。


但督察发现,东方矿业公司黄家坝矿区矿山废水未进入废水处理站,集水池、反应池储存的都是清水;废水处理站平时不运行,督察时为应付检查临时空转。


益阳鑫盛矿业有限公司赫山区石笋石煤矿,2018年1月正式停产关闭。督察发现,该矿山开采区域形成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露天矿坑,坑内积存大量酸性锈红色废水。当地仅采取向矿坑废水灌入石灰浆液的方法,对水中重金属进行沉淀处理,但产生的沉淀物仍然沉积水底,起不到实际效果。


桃江县废弃的大小石煤开采点127个,分布在27个矿区,大部分未得到有效治理。2015年至2017年,桃江县获得国家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3040万元,但仅对桃花江水库周边8个遗留矿山进行治理,其他矿区历史遗留开采点生态环境尚未得到修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态度消极、行动拖沓。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负责人指出,益阳市党委、政府对石煤矿山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部署推进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益阳市赫山、桃江、安化等区县党委、政府对关闭的石煤矿山治理不力,对在产石煤矿山企业涉嫌环境犯罪行为打击不力,桃江县政府及其部门在督察组现场检查期间放任企业弄虚作假,应对督察。


益阳市及赫山区、桃江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长期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行为姑息纵容。赫山区环境保护局个别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对宏安矿业涉嫌环境犯罪行为,案发前包庇掩饰,上级介入后以罚代管,督察督办后拒不移送。益阳市及相关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对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监督不力,失职失责严重。


“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攻坚克难的决心与担当不够,态度消极、行动拖沓,以致许多整改任务久拖不决,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家祥说。


李家祥指出,益阳市18项整改任务中,除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15项任务有7项未完成或未达到序时进度;全市涉锑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不力,导致大量严重超标的高浓度含锑、砷废水直排外环境。全市每日近6万吨污水溢流排放,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2017年大通湖断面水质仍为劣Ⅴ类。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据介绍,湖南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洞庭湖保护区核心区近8万亩欧美黑杨,强力推进港口码头专项整治,依法拆除47万亩矮围、网围,用13天时间坚决拆除延续17年的下塞湖矮围,湖区水质总磷浓度开始下降,越冬水鸟数量创近十年之最。

截至2019年3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825家;立案处罚368家,罚款2385.6万元;立案侦查32件,拘留35人;约谈245人,问责198人。


督察指出,湖南省第一轮督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一些整改存在标准不高、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办法不多、担当不够,部分整改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情况。


株洲市在“回头看”期间提供不实信息,声称位于绿心地区的“北欧小镇”房地产项目已于2017年5月后全面停建,但督察发现,在此后仍违规建设24栋高档别墅,当地对此没有坚决制止,没有查处到位。


长沙浏阳市金科山水洲一期别墅、长沙县丽发新城三期和怡海新城三期等房地产项目,也在第一轮督察反馈后继续违规建设,占用绿心面积478.5亩。


李家祥表示,湖南省委、省政府要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始终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将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推进;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湖南省高质量发展。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湖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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