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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儒主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法律事务部

主要工作简历:
2011.12-至 今——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部门主任
2009.10-2011.12——广东威戈、合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2004.07-2008.09——南方日报社——驻站站长、责任编辑
2002.05-2004.07——顺德报社——要闻中心政经记者、政法记者


主要业绩:
实务方面:代理多起危险废物相关案件如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诉阳江三家钢铁企业镍合金重金属污染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环保部督察广东省金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电镀污泥处理渣是否危废案,生态环境部督察福建两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三防”措施案,生态环境部督察中山市某垃圾堆场渗漏液排放案,雅居乐固废集团对30余家企业的并购案,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对三家医废等企业并购案,等。
立法方面:作为专家参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
理论方面: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环境保护案件实例解析与办案实用法规大全》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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