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定颁布了《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办法》已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明确农资经营人员应当履行告知农民使用后将废弃物投放到回收点的义务。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还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与农村生活垃圾并列分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由村级保洁员、管理员等兼任回收员的基层回收体系,进一步方便农民就近投放、就近处理。
从《办法》施行两年来的实践看,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涉农公司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履行相对较好,分散种植的小农户虽然对相关规定接受较慢、需要一个熟悉培养习惯的过程,但总体回收处理意识得到增强。
来源:微观三农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