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管厅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破坏环境违法犯罪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5000余家次,办理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55件,罚款757.5万元;办理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案件6件,罚款55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督办通知55份。
据了解,专项行动自2020年启动,重点聚焦群众投诉举报、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问题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反馈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共同侦破了“6·03”灵武市马家滩镇大羊其村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等多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会同技术专家紧盯污水处理、化工、精细化工、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对企业持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通过专题召开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联席会,围绕案件的定性问题、相关证据的补充和侦查、单位犯罪与主观故意的认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及后续生态环境修复等问题进行沟通商议,有效提高了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说,通过部门联合持续打击,相关环境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