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将于2022年11月23日起实施。
补齐标准缺失短板 统一监督管理尺度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是指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据了解,江苏省工业经济总量大,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数和产废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仅2021年申报产废企业50472家,产废量706.7万吨。
目前,国家针对焚烧、填埋处置单位污染控制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标准规范,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标准规范较为缺乏,且标准与标准之间分散不衔接、部分管控指标未明确实施细则。在日常管理中,一些企业存在混淆产品和废物,借副产品名义逃避危险废物监管等问题,社会潜在环境风险大。
本着“问题导向、充分利用、过程监管、风险可控”的原则,江苏省全面梳理危险废物现行管理制度标准,补齐重点行业综合利用标准缺失短板,在全国率先构建了以《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为引领,含铜蚀刻废液、废无机酸、废线路板等重点综合利用污染控制专项标准为支撑的“1+N”标准体系。
“就管理部门而言,标准的发布为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和环境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支撑依据,统一了管理尺度。就企业而言,标准的发布降低了危险废物不规范综合利用而导致的风险隐患,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王燕枫介绍说。
是压力更是动力 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此次发布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规范 通则》,从入厂分析、贮存、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焚烧、填埋和运行管理等7个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补充细化了国家现行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标准要求,创新提出综合利用产物分级管控具体措施,促进江苏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管理。
江苏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也是综合利用与处置大省,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418家,核准利用处置能力1853.6万吨/年,企业数量和核准能力均位列全国前列。
“但总体来看,部分企业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在利用处置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以江苏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为例,目前有333家,占全省利用处置单位的79.7%,但实际设施运行负荷不足30%,产能严重过剩。少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时间早,技术工艺落后、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标准的发布可以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全过程管理,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健康发展。”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钱亚洲介绍说。
专注于固废及危废处置等业务,项目分布在国内15个省市的中国光大绿色环保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建平坦言:“对我们而言,是压力更是动力。标准提出,鼓励危废焚烧炉渣、飞灰采用高温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非填埋处置手段处置,这些资源化利用手段比常规进入刚性填埋场方式费用有所降低,有助于降低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营成本。作为危废处置企业,要积极开展设备改造和技术创新,严格执行和实施相关技术规范。”
来自无锡的电科环保副总经理陈晓宇介绍说,公司主要通过过滤、蒸馏、汽提、吸附等工艺对废无机酸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2万吨/年。“此次出台的标准,对于废无机酸资源利用过程全生命周期有了指导性的技术规范,让过程管理有标可依,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相信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同时提升团队管理能力,这样更有利于促进废无机酸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陈晓宇表示。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