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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危废技术网 2023/01/31
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桥头堡,制定本规划。
一、接续奋进,开启廊坊市生态环境保护新征程
(一)取得历史性成就
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城乡联治,统筹推进治企、压能、减煤、降尘、控车、增绿等重点任务,环境空气约束性指标全部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倒排前十,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在全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中位列第1,连续四年被评为“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68.9%,优良天数252天,较2015年增加67天,重污染天数减少41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2015年降幅达50.6%。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3项大气污染物均达到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38.1%,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倒排第9位,2020年大幅增阶进位到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倒排第49位。
水环境质量逐年好转。着力抓好大清河等主要河流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坑塘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水环境质量被评定为全省优秀,城市水质指数(CWQI)由2016年21.95下降至2020年6.50,7个国省考核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劣V类断面控制比例考核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标准,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近40亿元,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龙河及市区水系清淤、湿地建设及农村污水治理等综合治理工程,龙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体标准。开展了北运河一期、潮白河流域百家湾等清淤和综合整治生态扩容工程,新增人工湿地处理能力38.5万吨/日,位居全省湿地工程建设前列,水生态环境基础更加牢固。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注重构建明晰的源头治理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印发实施《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评估考核办法》《廊坊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两项指标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检测100%达标。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775个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组织督导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各年度重金属减排目标,未发生土壤污染相关的重大健康风险事件和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并有所改善。完成廊坊市主城区和各县城规划建成区的声功能区划分工作,开展噪声常规监测工作。廊坊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保持在较好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持续为较好及以上水平;各类功能区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稳中向好。加强各类噪声污染源管控,噪声投诉、纠纷案件占比由2015年的33%下降为2020年的27%。
污染治理与减排取得新进展。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思路,以“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为抓手,实施重点减排项目368个。完成对274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和1936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超100万户的城乡居民“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域农村地区散煤清零。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00余台,淘汰10—35蒸吨燃煤锅炉92台,实现全市域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全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6座,工业园区自行建设污水处理厂26座,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123.87万吨/日。优化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市主城区建成区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其他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47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全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治污设施配套建设,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设施配套建设基本完成。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等量或倍量替代。持续不断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关停取缔14215家,整改提升1910家,基本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与2015年相比,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削减了20.48%、28.11%、69.85%、36.87%。
结构调整与淘汰过剩产能成效显著。全市加大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管理提升攻坚力度。实现淘汰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目标,全市水泥生产企业已基本退出,引导八百多家涉钢企业转型升级,四家钢厂全部退出,减少炼钢产能1000多万吨,建设“无钢市”目标圆满完成。全面推进化工、电镀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基本完成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设备,推动生产装备向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迈进,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强度大幅度降低。
维护京津冀生态支撑功能取得新成效。实施“两年攻坚战,造林一百万”“两年大提升,创建森林城”“营造百万林,决胜森林城”等系列造林绿化行动,林木覆盖率达到35%以上,基本形成以河渠路堤绿化为框架,以农田林网为脉络,以林果苗基地为主体,以城镇、村庄绿化为节点的林田综合体系。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廊道、水源涵养及城市绿化等重大项目,全市环境容量、生态空间逐步扩大,进一步筑牢了京津冀城市圈生态安全屏障。
环境监控预警和风险防控取得新提升。构建完成市、县、乡三级联网,气、水执法监控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布置数百套污染源在线监控、分布式传感监测、无人机遥测、机动车路网遥测,建立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实现了实时采集各类环境相关数据。全市建成国控空气站4个、省控站21个、乡(镇)站90个、省级工业园区站30个,实现了市、县(区)、乡(园区、街道)三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理体系,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精准管控,污染减排清单实施年度修编更新。建成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16座、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32座,实现跨省、市、县(区)河流水质分析监测全覆盖。建立污染源与断面水质实时响应的水环境预警与评估分析平台,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分析系统和断面达标管理评估系统,实现关键数据分析和综合决策的动态发布。建成投运全市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监管指挥平台,设立457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对重点区域全覆盖监控。加强环境风险企业的危废和环境应急管理,完成1904家涉及危险废物企业登记备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完成2602家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评估。完善分表计电系统,建设市级平台,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废旧放射源送贮工作,开展辐射事故、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全市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故和环境相关社会不稳定事件,保持生态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机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将乡镇、主城区街道、工业园区全部纳入考核奖惩范畴,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托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指挥平台,市生态环保委办、大气办、水办、土办、督察办5个市级污染防治办公室联合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工作挂图作战和周调度,实现了生态环境闭环管理。全力推动落实跨区域大气、水环境联防联控机制,空间网格化管理机制,河长责任管理机制,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系统实施了省辖市以下机构的垂直管理,创建局队合一、全员执法,各分局领导包片、包企业,定期现场巡查执法。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开展“生态环境管家”试点,实施环境监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持续开展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宣讲等活动,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迎来重大机遇
生态文明建设地位日益凸显。“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和奠基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党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为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提供了重大的现实机遇。
污染物新增量增速降低。国家实施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增长动力提供了更大空间和可能。河北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系列政策措施,为廊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全市经济增长方式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成新常态。工业结构调整改善,钢铁、水泥、玻璃等高污染行业得到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已进入收窄期,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经济总量和结构都在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科技创新驱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随着京津冀一体化,廊坊列入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率先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与京津深度融合的紧密共同体。廊坊市作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可与京津实行生态环境资讯共用、生态过渡带共建、污染联防联控。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兴新机场投入运行、雄安新区的建设等将为廊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大机遇。
(三)面临问题和挑战
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取得重要成效,但结构性矛盾、经济发展需求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压力较大。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各工业园区间产业同质化情况普遍存在。支撑县域经济的主要产业其污染型企业占比偏高,低能耗、低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体系尚未健全,经济增长与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关联性依然存在,现存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急需升级改造,小微企业入园区难问题尚未解决。伴随京津冀一体化,经济快速增长与城市建设的扩张需求,对于局地生态空间、资源环境将形成新的压力。我市作为快速发展中的城市,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达峰目标,面临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尚未形成稳固基础。大气环境质量尚未全面达标,优良天数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随着外区域输送、天气因素对空气质量影响权重逐渐增大,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的难度加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十分艰巨。全市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水体比例不高,已达标水体水质尚不稳定,受上游来水影响、下游节制闸封闭导致的湖库型河流污染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变,流域水系连通性、流动性较差,水系自净能力不足。水资源天然禀赋不足,资源型缺水问题突出,生态补水严重不足,局部水生态系统受损。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有待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乡(镇)、园区基层生态环境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不足,环境执法和应急风险防控能力建设还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是环境治理能力的短板,污水收集管网相对滞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不高,农村清洁取暖和垃圾污水治理长效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危险废物未实现本地化安全处置,抗风险能力薄弱。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手段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弱,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有待探索。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和渠道单一,绿色金融体系有待完善。
“十四五”时期,既是生态环境保护负重前行、大有作为的关键期,也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攻坚期、窗口期。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着力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二、锚定目标,精准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会议、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廊坊市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典范城市、环京津生态环境支撑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修复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以持续改善廊坊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污染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富市、绿色惠民,协调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并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坚守生态底线,以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推动绿色发展转型。
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维护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尺,持续实施生态环境民心工程,优先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力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与人民群众感受相一致,为人民群众创造宜居优美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污染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城市环境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系统保护、综合施策、分区管控、分类治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统领,坚持区域污染共治策略,不断增强廊坊在京津冀环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建设,明确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生态环境保护主体内生动力,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全市生态环境空间格局、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文明制度和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备,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成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桥头堡,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争取部分县(市、区)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宁静、绿色、安全、和谐人居环境目标。
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削减并达到省级考核要求,温室气体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危险废物与危化品、核与辐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三线一单”管控措施有效实施,构建高效运行的环境监管、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体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远景目标。到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实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四个类别16项指标。
廊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规划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环境治理
1
廊坊市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微克/立方米)
42
35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8.9
74
约束性
3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率(%)
-
22以上 (国省考断面)
约束性
4
地表水质量劣于Ⅴ类水体比率(%)
-
全部消除 (国省考断面)
约束性
5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
动态清零
预期性
6
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控制比例(%)
-
25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5
预期性
8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1.21
约束性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0.036
约束性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0.55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
0.3
约束性
应对气候变化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
-
完成省 下达任务
约束性
1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16
约束性
11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
4
10
预期性
环境风险防控
12
受污染耕地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
1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千米)
-
不减少
约束性
15
市、县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6
林木覆盖率(%)
35.03
不降低
约束性
三、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一)打造绿色发展生态空间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形成全市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格局。在城乡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和其他开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留足生态空间,在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之间建设生态廊道和大气扩散通道。确保生态空间保护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加快推进分散企业向园区集聚,逐步建设一批乡镇小型工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小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市、县城区规划区内除涉及民生的工业企业实施逐步迁出。实施“三线一单”管控,在城镇规划、园区发展、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强化对区域污染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
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功能分区。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和廊坊市“三区一城”战略,结合全市产业和城镇化发展格局特征,划定廊坊市战略功能分区。北部协同发展区,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战略区,覆盖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推动与北京市通州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京津交界区生态空间建设与开发管控,严格产业准入,推动高标准转型,禁止布局高耗水、高耗能及环境污染高风险项目,推动家具、屠宰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统筹推进潮白河、北运河等主要河流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工程,构建由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水系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中部发展引领区,覆盖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固安县、永清县。要充分发挥临空经济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强区域产业布局优化、人居风险防控,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艺和企业。严格临空经济区开发环境管控,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提升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森林覆盖率,围绕机场周边建设2~4千米宽密植林带,降低机场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永定河水系保护与生态建设,以公园体系、河流水系为重点,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南部优化发展区,作为廊坊市产业集群发展的承载区,覆盖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以对接雄安新区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战略为重点,加强水系统问题治理,开展大清河、子牙河水系污染治理,构建以子牙河、大清河等水系为主的生态廊道;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供水工程建设,严格地下水超采管控。强化大气污染整治,解决零散分布小微企业问题,加快推动南部小型或者作坊式铸造、压延业及表面处理等行业的整治。加强化工、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整治。
(二)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作为京津冀中心区生态过渡带,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特点,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加快推进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永定河泛区、文安洼等洼淀退耕还湖、还湿工程,初步形成山水林田湖草良性生态系统。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实施河流与交通干道绿廊建设工程和乡镇村街绿化美化工程,创建平原森林城市,参与打造环京津生态过渡带,形成一体化生态安全格局。完成一批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持续开展三河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结合矿山公园、自然景观、人文景点、生态旅游等资源,力争建成北部风景生态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全力构建由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湿地、水系构成的结构合理、生物多样的复合生态系统,到2025年,全市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
全面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以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常住户厕实现应改尽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整治,实现存量清零、动态随清。到2025年,直排河流或水系、水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全市每年建成120个以上美丽乡村,力争到2025年末累计建成650个以上美丽乡村。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国家土地保护工程,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减少冬季裸露农田扬尘,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政策上鼓励施用有机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逐步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强可降解农膜推广使用,建设一批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力争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生态示范园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低碳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全民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积极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零售企业、电商平台开辟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完善节能生态环境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促进绿色产品消费。通过开展“节能补贴”“以旧换新”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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