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强化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我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节后上班第一天,深入全县相关学校实验室,再次对危险化学药品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调查。”1月28日,山西省陵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此前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各学校安全意识均有显著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2022年4月,陵川县检察院针对辖区各类实验室及社会检测分析机构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监督活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先后深入陵川县一中实验室、棋源中学实验室、陵川县三中实验室等可能涉及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地点进行走访调查,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了解情况,实地排查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经调查,陵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发现该县一中化学实验室将积攒的大量不能使用的磷酸、盐酸、氨水等试剂堆放在楼梯下的杂物间,未及时进行处置,部分化学试剂还存在容器破裂、混乱堆放、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问题。在进一步调查中,检察官还发现各学校实验室均存在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陵川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在明确违法行为、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及其履职行为后,积极与教育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磋商,通报所发现的问题,督促教育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尽快消除隐患;督促固废防治监督主管部门加强危废处置的指导,帮助涉案单位迅速整改到位,消除污染隐患。同时,该院积极与上级检察院沟通,帮助学校联系具有处置危废资格的公司,助推危险废物整治。
2022年7月22日,陵川县教育局就危险废物处置与相关企业达成委托处置合同。在办案检察官和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专业人员按照危废处置程序,现场将硝酸汞等剧毒化学品与其余化学品进行分类处置,并由专车运输至危废处置点,确保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随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再次深入各学校对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各学校危险废物贮存点均已按照规定悬挂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化学用品规范摆放,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清楚,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