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生态环境局与州应急管理局联合会商,为加强全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优化衔接配合,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各环节环境与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双方工作实际,制定《凉山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将有效解决两部门的工作职能交叉问题,填补安全监管工作空白。一是两部门共同形成年度监管清单,统一监管口径和范围;二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导,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三是探索建立环境保护与安全联动审批机制,对涉“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建设项目,建立会商机制,在安全、环保标准与技术规范方面开展技术协作,不遗留盲区、盲点;四是依托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对因环保、安全问题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五是推进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联合调查。
下一步,凉山州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信息共享,健全工作机制,共同防范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