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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立法 规范过期药回收管理

危废技术网 2023/03/07
文章转自


信息时报

不少家庭都有备药的习惯,但药品一旦过期,其化学成分、有效性等可能会发生改变,甚至产生毒性。过期药该如何处理?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楚源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过期药品的回收管理。

近日,记者走访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多个生活垃圾投放点发现,大部分垃圾投放点均设置有害垃圾垃圾桶(红色垃圾桶),并有明确标识提醒用于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

过期药能吃吗?药品性状改变仍服用比较危险

家住天河的陈女士,近期为如何处理家中的过期药感到烦恼。陈女士告诉记者,毕业后她独自在广州工作生活,平时会在家里备一些常用药,如感冒药、止咳药、止泻药等。由于身体挺好没怎么吃过药,去年年底才发现之前买的布洛芬、小柴胡和润喉糖不是刚刚过期就是还有几天过期,“很多都是刚刚过期的,也不敢吃。”面对这些过期药,她表示不知如何处理。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梁文坚表示,药物和食品一样,都有有效期。食用过期食物可能会危害健康,服用过期药物同样如此。他解释,药物的有效期是指药物药效下降10%所需要的时间。也就是说,过期药物的药效可能达不到90%。服用过期药,对疾病可能无法达到治疗或治愈效果,所以不建议服用。“不小心服用刚刚过期的药物无需过于担心,这对人体没有太大的危害。但如果药品明显受潮发霉或整个性状发生了改变却依然服用,这是比较危险的,建议尽快就医。”梁文坚说。

过期药怎么扔?过期药属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一些常见的家庭用药往往标明了有效期,但并未标明药品过期后禁止服用的提醒。而对于如何处理这些过期药物,很多药品的说明书也并未提及。

过期药可以当作普通垃圾一样扔到垃圾桶吗?梁文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民通常会备一些应急药以及慢性病相关药物,有时候备的药还没开封就过期了。如果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的习惯,或者将没有开封的药物随手扔掉,通常会导致两种比较危险的后果。

“第一种是过期药没有及时清理,小孩拿到以后误以为是糖果,服用后可能危害孩子健康。第二种是随意丢弃没开封的过期药,可能会有不法分子重新收购后用于制造假药。所以过期药的处理应该受到重视。”梁文坚说。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过期药品按劣药处理。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

药企将开展回收活动居民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红桶”回收

过期药究竟该如何处理?记者了解到,对于加强家庭过期药品的管理,医药行业早有探索。2004年,广药集团首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与阿里健康京东等联手建立线上回收机制,在药店、医院等设立线下回收网点。

据了解,今年3月13日和8月13日,广药集团将在广州等地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回收的过期药品将运至处理点统一销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明确,“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3月6日,记者分别走访了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的多个药店和生活垃圾投放点,了解过期药回收相关情况。

天河区车陂街道的金康药房、仁参药业,海珠区赤岗街道的金康大药房、大参林药店等工作人员,均表示没有过期药回收服务。天河区车陂街道金康药房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往年有药企会在药店设置过期药回收点,今年还没有收到通知。”

当天,记者在车陂街道、赤岗街道等地看到,多个生活垃圾投放点设置用于投放有害垃圾的红色垃圾桶,与投放其他种类垃圾的蓝色、黑色垃圾桶明显区分。而有害垃圾标识中提醒,废电池类、废灯管类、电子产品、废化学品类、废药品类(又称过期药物)等应放置在红色有害垃圾桶内。

据了解,不少生活垃圾投放点不仅设置投放过期药的有害垃圾桶,还张贴相关部门发布的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将弃置和过期药品、电池、杀虫剂、消毒剂、X光片、水银血压计、水银温度计等列入有害垃圾,提醒市民将相应的垃圾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车陂街道一名环卫工告诉记者,居民的过期药可以投放到有害垃圾桶进行回收,有时他们也会在普通生活垃圾中翻到过期药,会将其重新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也有环卫工表示,市民投放到有害垃圾桶中的过期药,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前来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李楚源:建议推动立法全过程监管

“家庭过期药属于危险废物,处理不当会造成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楚源认为,加强家庭过期药品管理,是推进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建设,助推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

李楚源表示,我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要求,但对于过期药品特别是零散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尚缺乏具体规定。一些地方虽出台有关过期药品处理的地方性规定,但仅停留于“办法”“意见”层面,并非强制性规定,其中责任归属不明确问题较为突出。

围绕破解家庭过期药回收的“顽疾”,李楚源建议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写入《药品管理法》,建立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的责任化、规范化、具体化流程,明确责任主体和规范流程,严惩非法购销过期药品的行为。

李楚源建议,通过立法,从过期药品回收机构、日常管理、终端处理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进一步规范过期药品的回收管理,对过期药品用于患者、上架销售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从法律法规上加强管理,更重要是从源头上减少家庭过期药品的数量,培养科学合理的购药用药理念。”李楚源呼吁消费者合理备药、定期检查、妥善处置,防止不当囤药造成浪费,进而产生大量的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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