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管理
危废全生命周期管控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是以精细化工生产为主要特色的化工园区,园内有美孚、PPG、住友等多家世界500强、世界化工50强企业。2019年,园区投入5000万元建设智慧园区管理中心,重点建设的园区级平台包含智慧园区、智慧安全、智慧环保、智慧应急等4个平台,14个专项子平台实现了百余项管理功能。同时,园区建成省内首个“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覆盖全区95家产废单位、10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现区内危险废物从产生、出入库、转移、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监控。2022年园区危险废物产废量7.78万吨,通过危废二维码标签、GPS等技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监管。
目前,苏州5个化工园区(集中区)均设置了专门的安环部门,建设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信息化管理。在各种高新技术加持下,苏州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管理愈加精细,具有推进“无废园区”建设的良好条件。
打造循环产业链条
发挥危废治理示范效应
除了建设精细化、智能化的园区来推进“无废城市”落地,近年来,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也积极指导企业,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原则强化危险废物综合治理,形成了一批先进企业,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陶氏公司张家港生产基地, 占地11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29亿元美元,是世界级的高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主要产品包括硅氧烷、密封胶、硅橡胶、有机硅聚合物等。在苏州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陶氏硅氧烷(张家港)有限公司于投资建设技术先进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具备了2.025万吨/年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能力。2022年该套焚烧设施安全处置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1.2万吨,降低危险废物二次污染风险。
此外,陶氏基地以陶氏化学、瓦克化学为龙头,建成有机硅一体化生产基地,不仅形成了上下游完整的有机硅化学产业链。陶氏基地上下游工厂产生的有机物残渣由陶氏硅氧烷(张家港)有限公司厂区内能量回收装置进行焚烧处理,回收产生的蒸汽等能源又将送回下游工厂继续使用。此外,该公司实现了不同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协同资源化利用“无废”体系,并通过固废减量化技术改造 ,全厂危废年产生量可减少6000余吨。
2022年,苏州以“无废城市”建设为契机,建设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等工作。根据苏州市产业结构特点,指导重点企业试点建设“无废集团”。新建污泥、废盐、含铜废物等综合利用项目,巩固固废处置利用能力。督促2万余家企业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落实按包装扫码转移等信息化精细管理要求。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承武表示,启动“无废城市”建设以来,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积极协同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编制季度工作简报,组织现场调研指导,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媒体进行“无废城市”专题宣传。围绕建设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推动全市五大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通过建设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等工作,保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根据产业结构特点,指导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最大的沙钢集团试点建设“无废集团”。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管控。新建废盐、含铜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补强危废处置利用能力短板。建成9家集中收集单位,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督促2万余家企业纳入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落实按包装扫码转移等信息化精细管理要求。
三是提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成张家港和太仓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厨余垃圾分出率40%,生活源其他垃圾同比下降8.3%,入选联合国人居署智慧减废城市项目优秀案例。
四是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再生利用。制定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60万吨/年建筑再生资源处置项目,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五是治理农业固废助力环太湖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健全农业固废和有机废弃物收运处理体系,全市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收集率的综合利用率超过98%,落实农药包装物回收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双100%要求。
“无废城市”是一个相对概念,指源头上努力做到固体废物能减则减、产生越少越好,过程上努力做到“变废为宝”、充分资源化再利用,末端上努力做到安全处置、坚决杜绝二次污染。伴随“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及其周边生态环境会得到显著改善。城市产业、消费和末端处理以及周边地理生态环境之间将会形成良性互动,助力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统计,2022年,苏州危险废物产生强度较“十三五”末降低1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95%,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经验获国家发改委认可。苏州健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服务小微生物药企危废“日产日清”实践作为自贸区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苏州还努力探索打造“无废工厂”“无废供应链”,积极打造行业固废治理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