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近年来,山东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不断提升危险废物鉴别能力,规范鉴别流程,严控鉴别质量,强化结果应用。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暨交流会上,山东省作了典型发言。
山东省立足本省实际积极做好危险废物鉴别管理,不断加强技术支撑,组建了由17名正高级专家组成的第一届山东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对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服务支撑作用。
持续加大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公开力度,要求相关企事业单位将已经完成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全部在信息平台公开。做好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工作,针对收到的鉴别报告异议,除评估异议内容外,对鉴别报告整体把关并判断结论是否正确,出具复核意见。
为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监督管理,山东省结合一般固体废物跨省利用备案、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各类专项行动,对危险废物鉴别报告进行复核,发现有申报信息不实、鉴别程序不规范、鉴别报告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下一步,山东省将加大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宣传力度,公开鉴别报告复核结果,针对鉴别报告公开情况及往年开展的危险废物鉴别案例等,分批次对全省16市开展督导,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