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高污染高耗能的国有“僵尸企业”实现绿色化退出市场?由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安源法院)受理的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也许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萍乡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萍乡焦化公司)于2004年3月注册成立,是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厂区面积达141416.9平方米,经营范围为冶炼焦炭及销售、煤焦油、硫酸铵、粗苯加工、销售等。
2017年12月,萍乡焦化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责令停产关闭。关停后,萍乡焦化公司场所内未做任何防雨设施,厂区内各种危险废物“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地面多处破损。周边居民因该公司造成的水、空气、土壤污染,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萍乡焦化公司因环保、持续亏损等问题停产3年,企业严重资不抵债,负债达3.26亿元。2020年9月,萍乡焦化公司向安源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因厂区储存池及管道内仍遗留有大量的废液、废渣等危险物品尚未处置,数量巨大,且种类、成分复杂,如不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将对周边环境及附着土壤产生严重污染。
为避免二次污染环境,顺利交付资产,确保“僵尸企业”顺利出清,安源法院主动与萍乡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由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对环保公司的资质、选聘及危废处置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危废处置与资产交付进行分别处理、同步推进。
2022年9月底,萍乡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圆满结束。据统计,总计处置废水2480.105吨、废渣4180.383吨,耗资2448.97万元。此举既有效地处置了遗留的危废,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又有效保障了资产的顺利交付。
萍乡焦化公司的危废处置工作圆满结束后,拍卖资产全部交付给竞买人。2022年12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全票通过。
这起案件入选了2022年度江西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高污染高能耗的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不仅要解决破产企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还要面临危废品处置等生态环境问题。本案审理中,法院主动积极作为,将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在出清“僵尸企业”释放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妥善处理了大数量、多种类的危废品,圆满解决了萍乡焦化公司多年来遗留下来的环保问题,让高污染高耗能的国有“僵尸企业”实现绿色化退出市场,解决了环境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严重影响,保障民生的同时助力当地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