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危废环境污染防治,首先要加强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近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天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2022年,天津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09.11万吨,较2015年增长380.66%。截止到2022年底,天津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4家,总能力219.04万吨/年,较2015年增长208.12%,其中,新增收集能力39.95万吨/年;利用能力151.68万吨/年,较2015年增长153.48%;集中处置能力27.41万吨/年,较2015年增长143.64%。
近年来,天津市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2020-2022年天津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产生情况申报、电子转移联单运行、现场检查、持证单位年报报送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天津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实现了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零发生,初步形成了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模式。
2023年至2027年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期,而危废产生量也将呈上升趋势,对危废管理处置提出了更高要求。预测数据显示,预计到2027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21.5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量约为13.18万吨。目前,天津市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为13.64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天津市处置需求。截至2022年底,天津市填埋场库容量为7.42万吨,2023年-2027年全市危险废物填埋总量预计约23.5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处置能力缺口约为16.08万吨。
《规划》明确了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满足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推动华北地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共建共享,提高集约效率,加强区域间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到2027年,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对天津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及实时在线监管。初步建成资源利用高效、设施先进可靠、管理精细精准的现代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体系。
《规划》要求,强化危废源头管控,推动危废填埋及替代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土地节约型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建设,在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推进危险废物焚烧残渣跨省转移合作,探索危险废物焚烧残渣非填埋处置路径,支持安全可靠、先进稳定、绿色低碳的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处理技术研发落地。
同时,要健全危险废物收运网络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天津市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评估优化工作,提升收集单位运营水平,通过收集试点单位辐射服务中小企业单位,加快提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模式,切实满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研究制定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推动现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质增效,鼓励开展危险废物低碳、零碳、负碳处置技术研发,积极服务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