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废气中总有机碳监测有关问题的复函。复函中提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废气可参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38-2017)用总烃代替TOC进行监测与评价。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废气中总有机碳监测有关问题的复函。复函中提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废气可参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38-2017)用总烃代替TOC进行监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