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
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成问题整改工作。
对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通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要求相关县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对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润成峰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处罚工作。
(二)继续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在保证原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增加连云港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灌云光大环保、连云丰益2个危废焚烧项目已通过省厅核查,建议在问题整改完成后省厅优先发证;徐圩中节能等待省厅核查,力争上半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市新增3.5万吨/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灌南金圆环保二期、徐圩中节能危废填埋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建设。
(三)持续开展“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
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减库存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成2017、2018年度减存任务,同时要求企业积极加强与市外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沟通,加大废盐等连云港市无法处置的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力度。
(四)加强污泥监管。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工业污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工业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污泥台账记录,规范设置收集贮存场所,明确工业污泥属性,建立污泥减量化方案,合法合规转移处置污泥。
(五)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按照《2018年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持续提升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连云港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连云港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