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第四专员办盐城监察室会同厅固管中心、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盐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废盐处置有待加快。
二、部分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不到位。
三、部分企业危废贮存库设置不规范。
四、部分企业自建焚烧设施建设、运行不规范。
五、危废监管执法力量需加强。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折不扣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检查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关问题严肃查处。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