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铁路运输监管工作实际,国家铁路局组织起草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至tielulaw@163.com。
3.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
交通运输部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