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固废(危废)”)跨省转移事项审查审核和加强固废(危废)跨省转移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提高固废(危废)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固废(危废)跨省转移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集各有关方面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参照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2)向我厅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有关意见请于2022年6月8日前反馈,电子版发至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邮箱。
联系人:王维兴
电 话:0591-88367075
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1:《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固废(危废)跨省转移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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