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就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发布通知,提出开展危险废物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部分废物类别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流合一”。
通知要求规范危险废物有关资料在线申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生态环境部建设运行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固废信息系统)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实现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统一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统一编号,联单中危险废物相关信息与在国家固废信息系统中备案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关联。危险废物转移轨迹应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记录,并与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关联。
通知强调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无纸化运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交换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有关时限要求进行商请、函复,实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全流程无纸化运转,提高跨省转移审批效率。
通知明确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情况在线报送。省级及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固废信息系统报送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协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