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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进程:“一张网”已织就,应用技术亟待升级

危废技术网 2022/07/15
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是2019年以来针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第三次专门发文。四年内三次发文,充分显示了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其急迫性。

那么,我国当前危废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如何?存在哪些方面的短板需要快速补齐?本文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一张网”,但相应信息化技术水平亟待更新换代。

危险废物管理“一张网”基本建成,危废管理能力实现跨越


信息化应用在危废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新《固废法》明确要求,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早在2011年,当时的环境保护部就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创新监管手段,首先就是“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2017年《“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中,“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应用”一项占据2分;四年后,在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占据12 分。笔者从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固管中心”)了解到,经过努力,目前已经基本建成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一张网”,危险废物产生申报、转移联单、管理计划、跨省商请、出口核准、经营年报、属性鉴别等现有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面支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一张网”逐步迈向“一张图”,各项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得以落实。信息化管理能力的大幅提升,同步提升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固体废物监管能力。虽然近年来地方固体废物管理人员、机构没有增加甚至还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纳入管理的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数量却大幅增加,统计数据显示,这个数字从2016年的10万家提升到2021年的60余万家,精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程度大幅提升。目前,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成为生态环境部系统中用户数量、应用频次、数据量最多的系统之一。
形成基础数据库,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信息系统的应用过程中,形成了庞大的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2021年,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近60万家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超过500万余笔转移联单在线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庞大的数据库,为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也提升了政府服务能力。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固废法修订和执法检查以及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改革等重要行动和重点工作中,信息化系统都表现不俗。比如,电子转移联单减少线下接触,为企业节约直接费用超过10亿元;跨省转移商请办结时长由原来线下平均2个月缩短到14天;国税总局通过系统开展废矿物油再生油品消费税减免工作等。

管理需求不断提升,智能化水平亟待升级


虽然危废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进展迅速,但国家对固废环境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信息化技术的进步速度和管理需求来看,目前危险废物信息化水平仍有大幅提升空间。国内部分地区,如江苏、浙江、河南、重庆等地采用了适用于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联技术设备和应用软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全国范围内尚未全面推广应用,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升。全面推动技术迭代升级,或是危废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今后应重视和推进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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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出台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部分政策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一直是危废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和部委层面不断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方案,分阶段、分步骤部署国家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和产生情况在线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转移线上商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年报在线报送等工作。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提出相关应用建议和保障措施。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运行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运行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内容方面,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等,并鼓励全过程管理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在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关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占据了20分(总分100分),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占据12 分,权重高达六成。

转自:固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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