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国当前危废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如何?存在哪些方面的短板需要快速补齐?本文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一张网”,但相应信息化技术水平亟待更新换代。
信息系统的应用过程中,形成了庞大的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2021年,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近60万家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超过500万余笔转移联单在线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其庞大的数据库,为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也提升了政府服务能力。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疫情防控、固废法修订和执法检查以及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改革等重要行动和重点工作中,信息化系统都表现不俗。比如,电子转移联单减少线下接触,为企业节约直接费用超过10亿元;跨省转移商请办结时长由原来线下平均2个月缩短到14天;国税总局通过系统开展废矿物油再生油品消费税减免工作等。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一直是危废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国家和部委层面不断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方案,分阶段、分步骤部署国家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和产生情况在线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转移线上商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年报在线报送等工作。
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一张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应用视频监控、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提出相关应用建议和保障措施。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应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生态环境部建设运行的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运行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产生情况申报、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运行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商请、持危险废物许可证单位年报报送、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内容方面,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转移联单在线运行、利用处置情况在线报告和全过程在线监控,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等,并鼓励全过程管理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现互通共享。
在生态环境部2021年9月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中,关于“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占据了20分(总分100分),其中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占据12 分,权重高达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