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将一起辖区内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并抄送当地人民检察院,该案件已立案正在办理中。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推进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紧盯废矿物油、精(蒸)馏残渣、农药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等危险废物,结合双随机抽查、日常信访办理及各项专项行动,深入摸排线索,落实执法联动,巩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
推进危险废物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废物领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及化工、生活垃圾焚烧等重点企业为重点,以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和利用情况为重点环节,迅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排查企业35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0个,已完成整改76个。
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评估,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函,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暂存处置及台账记录,并结合日常环境监管适时开展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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