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要攻克的一场“硬仗”。
2018年10月19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惠州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采取非常力度、非常举措真改实改。
与此同时,惠州加大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综合管理力度,查漏补缺扎实开展工作,狠抓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实现了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处置目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截至目前,我市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企业12家,许可利用处置能力约88万吨/年,可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危废中的36类,处理能力和技术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强体制市县两级设立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难啃的“硬骨头”。
随着工业化进程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在大气治理和污水处理之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热点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固废污染更具潜伏性和隐蔽性,监管难度较大,治理周期长、见效慢。
作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惠州如何高标准打赢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向老百姓交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环境答卷?
惠州的答案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发展,机制保障和体制支撑是关键。
早在1997年,惠州就在全省率先设立固体废物管理站,配足人力物力财力,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专攻固废管理。
在2018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我市在保留市固体废物管理站原有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增设化学品与固体废物管理科,机构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市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除仲恺分局外,都设有固体废物管理站或中心。我市的固废管理机构设立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有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我市的固废处理处置设施不断完善,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9家,核准的许可利用处置能力约88万吨/年,收集能力约15万吨/年,为我省13个地级市危险废物最终处理处置的重要基地。
该负责人说,工业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现有1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5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营单位。
在大多数人看来,固废是工业产物,实际上,固废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记者了解到,生活垃圾、生活污泥也是固废的重要“贡献者”,我市每天产生的城市生活污泥约900多吨,得益于我市充足的处置设施配备,这些污泥并不会对市民的生活带来威胁。
抓管理危废规范化管理纳入县(区)政府环保责任考核
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
这个殊荣的背后,离不开我市扎实抓好规范化管理。早在2012年,我市就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纳入县(区)政府环保责任考核,促进各县(区)政府重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管理,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40家产生单位进行了审计审核,深挖企业存在问题,倒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响应,全力推行危险废物电子联单管理。近年来,我市对2170多家产废量较大的企业开展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操作使用培训,全市固废管理人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主办人员基本掌握了信息平台的操作和使用,为全面推行电子联单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目前,我市已全面实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
同时,我市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专项排查整治,配合省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督查,开展打击违法倾倒垃圾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倾倒垃圾和危险废物行为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补短板努力实现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零”目标
不论是水污染攻坚,还是蓝天保卫战和固废污染防治攻坚,都是建设幸福惠州、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更是惠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
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难打,但必须打好打赢,最终实现降碳减污,其中的秘密武器就是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
针对我市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大力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精准、科学地补齐能力结构性失衡的短板,我市持续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如“十四五”期间推进建设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三期项目,建设总库容为9.75万立方米的刚性填埋场,处置规模为1.5万吨/年;计划建设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环境服务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为废催化剂等收集、利用,处置规模为2万吨/年。
固废污染防治,“严”字要当头。针对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多措并举提升管理能力。
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短板逐步补齐,但在“十四五”期间,我市仍将继续聚焦能力缺口现状及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备受关注的《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施行,该条例的亮点之一就是对跨市转移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一并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处每立方米一万元罚款。
为此,我市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行为,推动形成“属地管控、打防结合、执法联动”长效治理工作格局,对跨区域非法倾倒行为露头就打、严打严处,努力实现跨区域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零”目标。
该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积极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建设模式、引导全员参与,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资源化利用技术不高、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逐步构建“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