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全县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为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紧发条”。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婕通报了该院办理的相关案件,以及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漏点、污点、染点”,并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漏涉污隐患风险,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培训现场,共发放《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00余册。
“本次培训,旨在让企业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副局长张宏介绍。
近年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乡村汽修厂(站、点)废机油治理“清洁”专项行动,助力11家涉废机油泄漏污染环境企业整改;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治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助推5家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理;针对某企业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情况,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清理危险废物12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