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西昌市一危险废物非法回收点现场检查时发现,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在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情况下,谎报整改完成。
一、基本情况
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受理并向四川省转办一件群众举报案件,反映西昌市马道大山坡废旧回收市场一危险废物回收点违规回收废旧电池电瓶,存在环境风险。
四川省将此件交由凉山州西昌市办理。2017年9月,西昌市政府上报已办结此案,2017年11月,西昌市政府上报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但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检查发现,回收点仍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库存,要求立即依法转移处置;2018年8月,四川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要求立即取缔非法回收点,依法规范处置非法收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但直至此次“回头看”时,当地仍未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西昌市马道大山坡废旧回收市场危险废物非法回收点由甘洛县天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设立,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业务,一直持续到2017年5月。期间共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151吨,其中119吨非法转运处置,剩余32吨至今仍在回收点非法堆存。
谎报完成整改。在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转办件后,西昌市没有认真办理,整改工作敷衍应付。现场检查发现,在转办14个月后,该非法回收点仍使用原有简易彩钢板棚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无废水收集设施和排气系统,危废警示标志不规范,不具备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西昌市政府却于2017年11月向凉山州政府上报已完成整改,凉山州政府未经核实,于同日向四川省政府上报已完成整改。
危废无人监督。西昌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市商务投资局仅对甘洛县天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非法转运危险废物的行为进行了查处,但该公司非法收集和超期贮存危废的行为则一直未被处理,非法贮存的32吨危险废物长达19个月一直无人过问,无人监管,环境风险突出。
漠视整改要求。在转办问题一直整改不到位,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督察检查指出问题的情况下,凉山州及西昌市党委、政府对此不以为然,既未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整改到位;更未按照四川省整改方案要求,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原因分析
西昌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并谎报整改完成,导致群众举报问题长期未能解决;西昌市环保局、商务投资局未依法查处企业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行为,监管失职。
凉山州对西昌市整改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未经核实,即向上级转报虚假整改情况。
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要求四川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